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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外来务工者困难救助工作
  发布时间:2008-8-29  阅读:2301
 

做好外来务工者困难救助工作

 

根据区慈善总会的有关救助政策,要做好外来务工者困难救助工作。“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使困难职工尽快走出困境,增强信心,在灾难面前互相帮助互相鼓励,促进企业和职工关系的和谐发展。

救助对象:对杭州市区以外户籍,在本辖区居住1年以上,并与辖区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3年亦可)的外来务工者,在合同期内,因灾害、疾病、工伤等原因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进行分类救助。

救助程序:外来务工者申请救助,由受助者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本人劳动合同、暂住证、医药费凭证等材料),经所在单位工会调查核实,由街道帮扶救助服务所报区慈善总会审批。

 

                                       (倪春英)

集团地址:中国·杭州市 沈半路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