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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发布时间:2009-2-24  阅读:3423
 

 

  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是我国法律赋予工会的一项重要权利,是工会主动作为、表达职工利益诉求的一个法律手段。各级分工会要从四个方面主动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进一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各分工会要主动向没有建立、拒绝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或工资协议到期的企业发出协商要约,及时启动协商谈判程序,督促企业开展集体协商工作,对拒不协商的,提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二、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规划。把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结合本地实际,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规划和目标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推进。
  三、突出重点,妥善处理各方利益分配关系。要结合实际情况,把职工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作为协商重点。生产经营正常和效益较好的企业,应重点就工资水平、奖金分配、补贴和福利等进行协商,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和调整机制。生产经营比较困难的企业,可重点就工资支付办法、离岗职工生活费等进行协商,重在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四、三方密切配合,加强指导和服务。各分工会要密切配合,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典型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和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充分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完善了合理的劳动力价格机制和竞争机制,形成规范、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倪春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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