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广告法被称为史上最严广告法,其明文规定广告中不得使用绝对性用语,包括最佳、最低、唯一、首家、首选、绝对、最先进、第一品牌、十大品牌、顶级、领袖品牌、顶尖等词。
今年2月份,市场管理部与办公室对市场内广告,包括户外广告、店铺广告、商品外包装等进行自查,并邀请工商局领导进行工作指导,发现部分广告中仍存在敏感词汇,例如“专利”、“最新科技”、“领导品牌”等,现场发现的问题要求商户即刻整改。针对部分商户对新广告法知之甚少,对新广告法的了解仍停留在不可使用“最”字,市场召开了商户代表会议,指出我市场内存在的问题广告,重申了新广告法相关规定及违反相关规定的严重性,动员商户自查,要求严格落实,避免产生误导性消费。
(孙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