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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缴费最低220.7元 个体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调整

2007-5-23 0:00:00

   浙江在线05月23日讯 昨天,记者从杭州市社会保险服务局了解到,从本月起,杭州市区(不包括萧山区和余杭区)个体劳动者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已做出调整,最低缴费标准从原来的每月201.13元提高到220.70元,最高缴费标准从原来的每月1005.65元提高到1103.50元。

  个体劳动者月缴费金额的计算公式为:月缴费金额=月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其中,月缴费基数由参保人员在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0%间自行选择,缴费比例为20%。而根据劳动保障部门最近公布的数据,去年我省职工年平均工资(含规模以上私营单位)是22070元。

  杭州市社会保险服务局的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个体参保人员,要及时检查账户余额,确保银行委托扣缴顺利进行。首次参加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请携带以下资料到市社会保险服务局或各区社险办办理参保审核手续:杭州市区城镇户口的自由职业者,凭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杭州市区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的,凭本人身份证、杭州市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符合参保资格的,凭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审核单到杭州市商业银行办理委托代扣缴手续。如有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0571—876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