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浙江建华集团官方网站! 集团宗旨:求实 创新 稳健 发展

NEWS

建华工业园 一贯秉承“求实、创新、稳健、发展”的经营理念,竭诚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一流的品质服务。广大“建华人”是热情好客的,我们十分感谢老朋友的一贯支持与合作...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媒体大观

交警部门采取人性措施 高考期间考生车辆优先通行

2007-6-6 0:00:00

   浙江在线06月06日讯 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今年高考期间(6月7日至8日),交警部门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将对运送高考试卷和考生的车辆予以优先通行。

  今年高考,市区将在效实中学、宁波二中、宁波三中、宁波四中、李惠利中学、宁波职教中心、宁波中学等7所学校设立考场,交警部门目前针对这些学校的周边道路及交通环境,制定了最佳交通管理方案,积极为广大考生提供交通服务。

  高考期间,市交警支队将设置“交警高考服务点”,把部分警用车辆作为“交警高考服务车”,在这些学校门前适当位置停放,服务考点考生。在每个考点,交警部门将安排足够警力加强考点的交通秩序和停车管理,制作交通出入口导向和停车诱导的交通指示。根据考点的实际情况,在考生进出高峰期间实行必要的交通管制。

  高考期间,交警部门还将对运送高考试卷和考生的车辆予以优先通行,在执勤中发现考生遇到特殊情况时千方百计帮助解决,为考生提供必要的服务。发现考生或乘载考生的车辆在道路上发生一般违法行为的,指出违法行为后立即放行;发生严重交通违法或交通事故的,一般情况下简要记录有关情况后立即放行,待考试完毕后再通知接受处理,不能立即放行的,必须先把考生运送往考场,决不能出现因工作上的不妥而耽误考生参加高考。另外,对运送试卷的车辆要优先通行,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