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浙江建华集团官方网站! 集团宗旨:求实 创新 稳健 发展

NEWS

建华工业园 一贯秉承“求实、创新、稳健、发展”的经营理念,竭诚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一流的品质服务。广大“建华人”是热情好客的,我们十分感谢老朋友的一贯支持与合作...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Label

3.5万杭州老人可参加老年生活保障

2007-6-25 0:00:00

杭州近日出台了《杭州市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办法实施意见》,对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工作作了细致而全面的规范。

  参保范围与对象

  杭政办[2006]57号文件规定:“具有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非农业户籍且满25年、年满60周岁、无养老保障的居民”可参加老年生活保障。

  此次,《实施办法》又新增了一条,将萧山、余杭部分地区因行政区划调整划入杭州市区的,其户籍人口中,划入前在该地区的非农业户籍年限,也可视同杭州市区户籍年限;原为杭州市区非农业户籍,因各种原因迁到外地,现为杭州市区非农业户籍累计满25年的人员也可参加老年生活保障。

  申保人可去社区申请

  申请参保人员可到户籍所在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室领取并填写《杭州市区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参保申请表》后,将《申请表》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并送交劳动保障室。

  缴费每月200元

  从这个月开始,要求参保的人员即可申请参保,但应缴费额从今年7月起计算到75周岁,每月200元。7月份以后申请参保的,缴费额按实际年龄计算到75周岁。缴费时已到达73周岁的,按3周年计算应缴费额。

  参保人员接到缴费通知后应在15日到指定银行办理缴费手续,跨月不缴费的,由社保局重新核定缴费额。

  符合条件者月享350元

  《实施意见》规定,6月30日之前申请参保并在6月份内缴清费用的,生活保障费从7月份起按月享受,每月350元;7月1日以后申请参保的,生活保障费从缴清费用次月起按月享受;免于缴费的孤寡老人从通过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定次月起按月享受。生活保障费委托银行于每月15日发放。

  经调查,目前,老城区法定退休年龄以上无保障老人约有5万人,由于有满60周岁、市区非农业户籍满25年的条件限制,符合参保的人员约占5万人的70%左右(3.5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