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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家庭”如何界定

2007-12-13 0:00:00

      早报讯 原本在外地已经拥有房产的‘新杭州人’再买房是否算是第二套房?如何来界定一个“家庭”?央行前天明确第二套房贷款以家庭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就有市民关心起一些细则问题。

  昨天,杭州各家银行开始按照央行规定执行新的房贷政策,但由于一些细节仍未敲定,有半数业内人士认为,《补充通知》仍存在一些细节问题有待进一步规范。

  所以,昨天杭州各家银行十分谨慎地对待存在未明确问题的房贷审批个案。

  昨天有人提出疑问:如何来界定一个“家庭”?“现在有的家长把孩子的户口挂在老人那里,如果以孩子的名义购房,能不能算是家庭购房?还有,在我国异地置业较多,这也给界定增加了难度。”“这些问题都不明确,估计有人以假离婚来钻法律空子。”昨天,有一位读者直言不讳地说。

  原本在外地已经拥有房产的“新杭州人”再买房是否算是第二套房?在外地贷款买房记录能否查出?对此,有业内人士表示,可以在央行全国联网的征信系统上反映出来;而用现钞购买的房产或因继承等原因而拥有房产或宅基地的,并不包括在“二套房贷”的限定范围中。

  该人士进一步解释,“二套房贷”政策所限定的购房人群,是“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对于原先在老家就有房产的,只要不涉及贷款买房,无论此前有多少套房产,今后贷款买房仍被视作“首套房”。

  记者还从其他各家小型商业银行了解到,尽管执行细则尚在进一步研究中,但从今天开始,各家银行已在严格执行央行所明确的以“户”为单位的标准。

  此外,外资银行是否照章执行央行的“二套房贷”?记者昨天上午致电东亚、恒生等外资银行在杭分行,得到的答复是,各家外资银行将遵照央行的规定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