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16日公布的一份实施意见提出,县级以上政府要对有关部门和下一级政府的就业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和监督,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衡量政府政绩的重要指标。
根据这个省的规定,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城镇新增就业人数、控制失业率、落实就业政策、强化就业服务、加大就业资金投入和帮助困难群体就业等作为就业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并逐级分解落实到基层政府和有关单位。
浙江省政府还规定,今后,各级政府在安排政府投资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应充分考虑就业贡献率,优先支持就业吸纳能力强的项目建设和行业发展,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