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推进和深化农村改革发展的号角在全国各地陆续吹起,临安市也正酝酿和探索如何深化土地流转制度改革。
临安素有“九山半水半分田”之称,林地比农田面积多了好几倍。早在十七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当地的土地流转制度探索已搞得轰轰烈烈,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截至目前,全市383万亩村所有林地中,农户自行开发种植的约47万亩,还有33.1万亩经出租、承包、股份合作等形式实现流转。另据临安市农办统计,全市已有44850亩,占总面积超过10%的土地以转包、租赁、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模式进行流转。
临安的土地流转(包括林权和农田)改革主要有三个特点:
一是坚持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农村政策的基石。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经常提到的问题是:(土地流转)协议是和农民直接签订的吗?土地流转所得是否全部给农户了?这些问题都得到了肯定的答复。无论当地政府部门官员,还是以各种形式获得土地经营使用权的合作社、公司负责人,都把这个事情看做土地流转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
二是因地制宜,土地流转形式多种多样。临安的土地流转现状,既有转包、租赁等常见方式,也有农民成立专业合作社,还有像万向集团这样一次性长期承包2.2万亩荒山的流转方式。看似缺乏“统一”,实则充分考虑和照顾到当地情况和农民意愿,乃坚持从实际出发的做法。
三是土地流转以提高农村生产力、增加农民收入为依归。可以说,土地流转是否成功,就看农民能否得到实惠。
《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临安在土地流转——特别是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上的先行一步,符合新一轮农村改革发展的方向,既为其他地方提供一定经验借鉴,也为探索和深化土地使用权流转奠定了坚实基础。相信在新一轮改革进程中,临安通过进一步明晰产权、扩大土地流转改革成效,一定能够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