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为耳朵维权的法规——《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即将开始“修缮”。昨日,杭州市法制办公布了该条例的征求意见稿。为保护杭州人的“耳朵”,这个新出炉的文本新增和修改了许多条款,对我们身边的声音环境,提出了更多精细化要求。
■住宅
开发商卖房子公布“声环境”情况
新买的房子很漂亮,可没住几天发现,隔壁工地上的施工声实在太吵了;楼层的水泵没一刻消停过,嗡嗡的声音让人头疼;再或者,小区对面居然有一条新建的马路……
这样的麻烦,不少杭州人经历过。
这一次,征求意见稿中新增了一个条款:销售新建居民住宅,房地产开发经营者应当明示所销售住宅的建筑隔声情况及所在地声环境状况。
法制办解释,之所以规定房地产开发经营者明示声环境状况的义务,正是为了减少房屋销售后由噪声问题引发的纠纷。
换句话说,如果该条款最终被通过,那么,未来在杭州买房,除了能看到房子面积大小、房间朝向外,还能看到一份所在小区的“分贝检测单”。那么,一旦遇到问题,拿着数据讨说法便是。
室内装修时间这样定好不好
房子的外部环境是没问题了,可头疼的事还没结束。刚在滨江安了家的黄小姐发现,自己的新邻居装修时间实在太早了,每天早上7点开始,装修工人就忙开了。
目前,现行的“条例”对这种情况的规定比较模糊,仅用“在已交付使用的住宅楼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室内装修活动。在昼间从事室内装修活动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这样的表述。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征求意见稿对这个条款提出了修改方案,提出“每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在其他时段内进行装修作业的,应当采取措施,减轻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干扰”。
物业有责任阻止噪音
这一次,法制办向市民提出了几个征求的重点,其中之一,就是请大家谈一谈“现在环境噪声的管理职责分工是否合理”。
征求意见稿中,除了将公安机关、城市管理执法机关等相关部门的责任进一步细分外,还特别新增了一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行为予以劝阻,并及时向环境保护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
也就是说,如果小区内出现噪音隐患,第一个站出来阻止的,可以是物管。法制办认为,这样操作是便于发挥基层组织在噪声监管中的作用。
■道路 建设道路先进行环境评估
杭州有不少住宅靠近高架,或是周边正在修建道路,交通噪音是让许多居民头疼的问题。所以,这一条新增的内容也很值得关注。
征求意见稿提出,建设交通干线工程项目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避开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确需经过已有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可能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单位应当在主体工程建设的同时采取隔声降噪等控制环境噪声污染的措施。
此外,在已有的交通干线两侧新建住宅的,建设单位应当在主体工程建设的同时采取减轻或避免交通噪声影响的措施。
■广场公众场合 小喇叭不能随意“高歌”
一到春夏季节,杭州有许多文体活动会选择在广场、公园进行。虽然这些活动丰富了市民生活,但如果管理不当,小喇叭也会让人生厌。
由于现有条款仅规定“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和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禁止使用高音喇叭或其他发出高噪声的音响器材”,为此,许多小喇叭、小收音机所产生的噪音无法界定。近年来,杭州由于体育锻炼等文体活动产生噪声引发的投诉也不断增多。
这一次,征求意见稿中提出“进行文体等活动的,不得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禁止夜间在以上区域从事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文体等活动”。
此外,还提出“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场(馆)、集贸市场、餐饮业的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使其噪声值不超过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对每一项增加或修正的条款,征求意见稿还提出了不同的处罚方式。如果你有话想说,可以登录杭州市法制办网站(http://www.hangzhoufz.gov.cn),找到“立法听政”一栏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