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商业贿赂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商业贿赂严重违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基本特征和要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有利于推动科学发展,也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化解群众矛盾,从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治理商业贿赂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必然要求。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良好的党风政风、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我省市场取向改革起步早,市场经济比较活跃,但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法规、政策、措施以及管理体制还不健全,商业贿赂在一些地方和领域也比较严重。因此,抓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有利于完善市场体系建设,有利于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积极作用。
治理商业贿赂是净化投资环境、打造国际竞争力的客观需要。商业贿赂既不利于良好投资环境的形成,也不利于竞争力的打造。近年来曝光的一些商业贿赂案件,已经引发了国际舆论对我国商务环境的不利评论,直接影响了我国的投资环境,甚至可能成为我国利用外资的新的环境瓶颈,而且可能损害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因此,必须着力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通过重点、集中整治,建立和完善一系列规范性制度,有效遏制商业贿赂蔓延。
治理商业贿赂是惩治腐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商业贿赂虽然发生在经营者的交易活动中,但与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有密切关系。治理商业贿赂,必须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严肃查处政府工作人员利用参与或干预企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和索贿受贿,以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明显成效,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