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杜绝马路上的“拉链”工程,杭州要再立规矩。
继今年1月1日《杭州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后,昨日,《杭州市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管理办法》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又一个规范城市路面的政策,能否治住马路乱开膛这一顽疾?
会议现场,市领导、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以及市民代表逐条逐字地推敲文中的每一个细节。
管的是已交付的城市道路
《办法》适用于市区范围内已交付使用城市道路的临时占用、挖掘管理。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是指在短期内利用城市道路堆料、施工作业、搭建临时建(构)筑物、设置停车场、存车处、电话亭等改变道路功能的行为。
挖掘城市道路,是指因工程建设及其施工需要破损路面,影响道路功能的行为。
按城市道路建设计划进行改建、扩建、养护和维修的城市道路的占用、挖掘,不适用本办法。
发言:杭州人反映强烈的是道路反复开挖
“去年,满意不满意单位评选征集民意,涉及道路方面的城市管理问题,占到所有11类问题的19%,其中,反映最强烈的,就是道路反复开挖。”
市城管办主任陈祥荣说,市民认为,由于部门之间缺乏统筹计划,导致水、电、燃气、通信等部门各自为政,使得道路频繁“开膛破肚”,造成资源浪费,也给老百姓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影响。
不拿许可开挖最高吃两万元罚单
想要遏制“拉链行为”,排在第一位的工作就是列“计划表”。
《办法》规定,市、区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道路建设计划和各类管线产权单位报备的年度管线建设计划,制定城市道路年度挖掘工作计划。
管线产权单位应于上一年度末将计划上报备案。调整计划也要上报备案。
同时,按规定申请办理许可,并依法缴纳城市道路占用费、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
擅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除了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外,最高可处以两万元的罚款。
发言:工期施工范围要一一写明
“实际操作中,存在各类问题。比如有的单位虽然有许可证,但是超时施工,超范围施工。交警部门就遇到过在早高峰施工,或者占用额外车道施工的情况。”
市交警支队支队长赵野松建议,许可审批中,应包含施工时间、范围,并且明确超时、超范围的处罚方式。
市人大代表戴国琴说,“两万元以下的罚款”自由裁量度过大,道路开挖属屡禁不止的顽症,应确立罚款的下限,加大政策的威慑力。
市民代表提出,在上报的计划中,除了《年度管线建设计划》,还要考虑交通、绿化等多个方面,规定可以再仔细一些。
八种情况不能获得许可证
办法规定了八种不予许可的行为。
一、占用道路交叉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口、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五十米范围内机动车道的;
二、占用距离医疗急救站、消防站机动车出入口五十米范围内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
三、临时占用城市道路从事经营性活动的;
四、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五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三年内挖掘的;
五、在法定节假日及重大公共社会活动期间临时占用、挖掘的;
六、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严重影响市政设施或道路交通安全的;
七、申请人曾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经查处未及时整改完毕或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许可情形。
对于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挖掘的,应当按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发言:“特殊情况”内涵要写清楚
“办法提出‘新建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五年内不能挖掘’,是否意味着五年以后就可以挖掘呢?当然不是!因为这方面的规定应该更加严格。”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戌标认为,对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的挖掘,应该与道路自身的大修相结合。
此外,市民代表提出,办法应明确 “重大公共社会活动”以及“特殊情况”所指的具体内容。
比如,哪些活动属于重大公共活动,“特殊”包括什么内容。
施工后不清理场地的可罚5000元
《办法》提出,经批准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在占用、挖掘现场醒目处悬挂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许可证件。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两百元罚款;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结束后,应当及时清理占用现场,拆除临时设施,恢复道路原状;挖掘城市道路工程结束后,应当按城市道路挖掘及修复技术规程的要求回填夯实,恢复道路平整,并应当请申请验收。违反该规定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后,可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发言:路面恢复得设个截止时间
“现在老百姓意见最大的,是施工过程、施工后乱堆、乱放、阻碍交通,危害市民安全的情况。”
市委常委、副市长沈坚说,在涉及这类施工问题时,《办法》应对施工方的义务、管理部门的职责给出更多篇幅,细化各种情况。
市民代表斯利民建议,应为施工方清理现场定一个截止时间,并且确定处罚的方式。
占用许可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办法》规定,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因特殊情况确需延续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许可有效期的,被许可人应当在许可有效期届满十日前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办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挖掘城市道路许可延续手续。
发言:延时理由要公示
“望江门附近有一个交叉路口,据我的观察,一直被施工围墙‘包围’着,工期实在过长。在一些人口密集的地区,工期太长对市民的影响非常大。”
副市长张建庭举了这样一个例子,他说,在延续施工的许可上,相关部门的把关应更加严格。
还有政协委员建议,今后,凡涉及重要路段施工,事前应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等一些公开渠道进行公示,并邀请市民听证。如发生工程延期情况,还应通过媒体进行公示,并说明延时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