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18日杭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杭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杭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0年2月3日在杭州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1、听取和审查杭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杭州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审查、批准杭州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杭州市及市本级200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市本级200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0年财政预算;
4、听取和审查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审议并通过《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
8、选举;
9、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