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温州房建办主任丁志贞数罪并罚
被判20年
昨天下午,温州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丁志贞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财产60万元人民币,所扣押赃款296.89万元人民币上缴国库。
丁志贞其人:
丁志贞曾是温州市房管局副局长、温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副主任、温州市机关干部住房建设办公室(房建办)主任。
2004年初,温州市房建办的3位处长找到丁志贞,以1999年的价格买下3套房子再以现价卖出,以赚取差价。因此,丁得到了16.5万元的好处费。
2004年10月到2006年4月,丁志贞参与到了公房私卖的行列,他与人合伙以2002年的价格卖了9套商品房,并分到了200多万元差价。
金华·浦江 通讯员 琚红英 陈瑛 记者 孙自鸣 播报
张世强前妻非法吸储
被判3年
昨天,张世强前妻周荷芬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案件回放:
周荷芬,1962年出生,高中文化,是张世强的前妻。张世强是影视大亨、浦江最大非法集资大案的主要涉案人,被催债后外逃,后尸体在青岛崂山风景区被发现,警方认定是开枪自杀。
周荷芬因涉嫌帮助前夫张世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今年7月10日被浦江县公安局刑拘,8月14日被捕。10月23日,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起诉。11月13日,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院审理查明,周荷芬以其前夫张世强经营铝生意为名,诱以高额回报,以投资的名义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共计人民币282.8万元。扰乱国家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