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步推行社区(村)两委会班子向居(村)民代表的年度述职制度,干得好不好,群众说了算;社区(村)级财务逐笔公开,建立完善社区(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社区(村)班子成员要严格要求自己的言行,善于同群众打成一片,倾听群众意见,解决群众困难……
近日,江干区委出台《进一步密切基层党群干群关系的意见》,为全区党员干部立下“行为准则”。
这份过万字的意见书可以用一句话来形容——城市化持续快速推进了,经济社会快速转型了,交通条件便利了,但党群干群关系应该如同金子一般始终保持不变。
“坐着小车来去无踪,用电话线‘敲开’群众的家门,隔着‘玻璃’与群众对话,群众家里长短不知情,上岗多年却很少叫得出群众的名字,群众当然不会满意。”
江干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意见》在完善组织体系、规范基层重大问题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加强基层班子和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加强基层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多个方面对症下药,针对可能存在的每一个顽症开出“药方子”。
这包括,今后,在规范社区(村)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上,社区(村)经济社会发展建设规划,征地拆迁补偿款使用,集体资产出租、出售、转让、参股或承包,集体举债等涉及居(村)民切身利益重大事项的决策,都要全面落实“一事一议”决策程序,并留档备查。
建立完善社区(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社区(村)干部任期内要进行年度财务收支审计。街道(镇)要加强对社区(村)审计工作的组织指导,逐步实现全过程审计监督。如发现对社区(村)干部擅自抵押、转让、转卖、出借集体资金以及侵吞集体资产等行为,对在10%留用地开发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对带头搞法人违建及其他违法违规等行为,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同时,将社区(村)基层干部培训纳入培训规划。拓宽社区(村)干部培养选任渠道,通过公开招聘、交流、下派、上挂任职等多种途径,把政治坚定、公平公正、责任感强、群众公认的同志选拔进社区(村)班子。并探索社区(村)党组织书记跨区域任职。如,优秀社区(村)干部可列入区管后备干部进行培养,适时在优秀社区(村)干部中选拔区管领导干部。
今后,该区区委还将把密切基层党群干群关系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作为街道、镇党(工)委书记向区委常委会就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