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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宝龙:发挥政法机关职能作用 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2006-11-2 0:00:00

  浙江日报杭州11月1日讯 今天,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夏宝龙在省委政法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上强调,全省政法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从促进社会和谐的更高层次来研究政法工作,着眼于和谐,致力于和谐,全面履行职责,严格公正执法,扎实推进“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为我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夏宝龙指出,政法部门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领域,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全省政法系统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构建和谐社会上来,切实担负起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政治责任。

  夏宝龙强调,全省政法系统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上,围绕深化“平安浙江”建设,进一步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广泛开展基层平安创建系列活动,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扎实做好维护国家安全、化解矛盾纠纷、打击预防犯罪、管理社会秩序、维护公平正义、服务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以稳定保和谐,以平安促和谐。

  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按照建设“法治浙江”的要求,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深入开展“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夯实社会和谐的法治基础。

  夏宝龙强调,构建和谐社会,是不断消除不和谐因素、着力增加和谐因素的动态过程,是一项长期艰巨的战略任务。全省政法系统要始终坚持“贵在落实,贵在坚持”的要求,以克难攻坚的勇气、锲而不舍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构建和谐社会的任务要求落实到各项政法工作中去,不断取得新的实际成效。

  省委常委、省公安厅厅长王辉忠,省高级法院院长应勇,省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等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