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职工“五小”活动创新成果评选工作,于2015年8月底前完成推荐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职工“五小”活动创新成果评选表彰的范围和对象是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职工在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中取得的优秀“五小”( “五小”指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攻关、小建议)活动创新成果。
二、评选条件
(一)围绕产品的升级换代进行发明、革新和设计,经过实验已形成产品投入生产,并带来一定经济效益的;
(二)对技术设备进行革新和改造,对提高效率、促进文明生产与安全生产有一定价值的;
(三)改进生产工艺流程和操作方法,对产品质量、产量的提高有较为显著成效的;
(四)围绕降低能耗、节约原材料进行革新、改造,对降低成本有明显作用的;
(五)围绕环保、卫生、医疗保健、居住环境和生活节能等方面(包括水、电、热、能等方面成果),对企业生产或群众生活有明显环保、节能效果的;
(六)在企业管理(人、财、物、信息等)方面进行改革、调整,对提高经济效益有较大的促进,并被采纳的合理化建议。
职工“五小”活动创新成果的项目必须是近三年开展实施并已取得成效的,凡是已获得市级(含)以上荣誉的项目或政府立项的技改项目或有政府专项资金资助的科技攻关项目,不在申报评选范围之列。要侧重主要完成人是一线技术工人的创新成果或者由一线技术工人参与的团队创新成果的申报推荐。
希望下属企业单位,凡符合条件的积极推荐申报!
(倪春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