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9 15:45:03
11月5日—10日,根据《浙江省小贷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浙政办发[2012]119号)等有关规定及《杭州金融办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风险防控专项检查的通知》(杭金融办发[2015]47号)文件要求建华小贷公司认真开展了风险防控专项自查,查找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自查内容主要包括:1、小贷公司的风险防控状况;2、公司风险真实情况及相应的风险处置措施;3、小贷公司的资金来源情况(是否存在违规向社会融资的情况)4、是否存在关联人借款。公司以总经理、风控部、财务部、办公室组成了自查小组。小组成员于10日之前完成了自查工作并将自查报告送至区金融办。
(唐杭萍)